修 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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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不说Cohen的构思能力还是相当强的:
"我"是一个民俗学家,研究的是一个加拿大很小的印第安部族,这个部族的最大特点是:从来没赢过。“我”的老婆伊迪丝就是这个部族的一个女人。F,从小跟”我“长大的哥们,是引导”我“又折磨"我"的精神导师,同时也是"我"的同性恋伴侣。而事实上,F和伊迪丝一直在偷情。还有一个女人叫凯瑟琳·特卡奎萨,是”我“精神上的恋人和圣母,她是一个活在三百年前的印第安女人,信奉了基督教,并且终身以自残来赎罪,最终成了有名的贞女,死后还频频以神迹显灵。当”我“想到她(凯瑟琳·特卡奎萨)的时候,我就可以还原一段段三百年前加拿大的殖民历史。
可惜的是,自动写作把一切变成了痴言诳语,变成了癫痫病人的抽搐和白沫,不过这倒确实很摇滚。书是66年问世的,文体基本上可以说是对乔伊斯、亨利·米勒、新小说的模仿和杂糅。不过,Cohen说这本书是伏在乱石、雏菊和野草中写就的,写的时候他从不遮挡阳光。如图:这为它谋得了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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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笔记:《追忆》中的时间寓言 - [采薇(书)]
2009-07-22

《追忆》中的时间寓言
德勒兹在《普鲁斯特与符号》中,将《追忆》看作一个学习过程,而不是回忆过程。“追忆”的时间面向未来,而非过去。他指出《追忆》中有四种符号:社交符号、爱情符号、感觉符号和艺术符号,主人公的生命便是对这四种符号的学习和认识过程。四种符号对于他的意义和价值不尽相同,它们对应着四种时间:失去的时间、逝去的时间、重新发现的时间以及重现的时间。从名称中就可以发现,这四种时间是有等级差别的,其中最重要的是最后一种时间,既在艺术符号中把握的“重现的时间”,它是绝对的、原初的、永恒的时间。它将符号和意义联结在一起,而且还将之前的其它几种符号和时间包容到了自身之中,赋予它们以全新的意义。对于《追忆》,德勒兹显然是抱着乐观态度的,他认为《追忆》的写成即代表着对于艺术符号的彻底掌握,如同从大教堂中洒下的重现的时光,返照着普鲁斯特的生命。他认识了自己生命中的真理,同时也实现了毕生做伟大作家的梦想。
保尔•利科在《虚构叙事中时间的塑形》中认为德勒兹的观点,为《追忆》加了一个赌注,这个赌注即真理,从而有别于那些只留意其中的不自觉回忆的人们,这是深具分量的。但是,与此同时,他却又弱化了《追忆》的另一个赌注——时间。德勒兹使得作品中对真理的学习凌驾于对时间的塑形之上,这却并不全面。保尔•利科进而认为应将《追忆》视作一个椭圆结构,椭圆的这一边是“寻找”,他对应的是“时间”;另一边则是“顿悟”,他对应的是“真理”,它是超时间的。二者之间形成了一种制衡,前者抗拒后者绝对的诠释地位,而后者则又使得前者变得毫无实质性意义。
其实,利科也在《追忆》中发现了四种时间。如上段所述,一是失去的时间,一是超时间。还有便是寻回的时间和归并时间。
先来看寻回时间。普鲁斯特运用了两个途径来将时间寻回,一是文体上的隐喻手法,二是视觉上的“辨认”。之于隐喻,它将两个不相关的事物连结在一起,就让它们摆脱了外在时间的锁链,直接抽取了它们的本质,这是一种艺术中的“因果法则”。但这还不够,还需加上视觉上的途径。视觉上的途径,就是去辨认,去用一种先验的、本质的感受去看和捕捉。其实,这二者是可以沟通的,普鲁斯特在书中说:当你认清,或者还没认清一个人,而叫出他的名字时,实际上就是在同一名称下思考两个事物。在这句话中,隐喻和辨认建立起了一种对等:首先是逻辑上的对等:即都是对于两个事物的思考和把握;其次是时间上的对等:即都是在过去和现在之间建立联系。
利科进一步追问的是,那么隐喻和辨认,也即文体和视觉之间是什么关系呢?这触及了《追忆》的根本问题,如果说文体和视觉代表了文学和感受(追寻失去的时间就是追寻失去的感受)的话,那这个问题就是文学与感受,或者说是文学与生活之间为何种关系的问题。再具体一点,这个问题是:如何在对于符号的抽象和方向性破译中,保持生活内容的自在自由和多样性?
答案是:正是寻回的时间促成了文学与生活的和解。因为,寻回时间连结的两端,一端是椭圆的“超时间”的文学的一面,而另一端是“失去的时间”的生活的一面。当时间被寻回之后,我们就有权说“寻回的时间表明失去的时间再现于超时间中,正如寻回的感受表明生活再现于艺术作品中”(p.283,当然,对于作家来说,寻回时间与文学创作这两个行动是同步的)。
然而,保尔•利科不如德勒兹那么乐观。他认为超时间并不是终点,而只是一个过渡,它要过渡向的是归并时间。在寻回时间的最后,当普鲁斯特把那么多的时间并入自己的现在时之后,感到的是如同栖息在巅峰般的晕眩,这个形象表明,我们最终还是被包含进了时间中。“寻回时间,也就寻回了死亡”(p.283),普鲁斯特处于其创作为死亡所终结的恐惧中。正是由于这种焦虑和思考(即我们终究还是在时间之内),所以普鲁斯特在最后要让他自己和其他人在时间中各归其位?与狭窄的空间相比,这里宽敞多了,可以容得下所有人。
保尔•利科:《虚构叙事中时间的塑形》,北京:三联书店2003年版。
德勒兹:《普鲁斯特与符号》,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8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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朦胧的光线就像吸满奶汁的海绵在谷地里涨起
——《看不见的城市》
卡尔维诺毕生扮演的是一个管家的角色,为上帝清点他在人间的财产,他喜欢罗列那些饱满鲜艳的物产,比如香柠檬、鲟鱼子、紫水晶,这是就物质而言,词,就是为上帝统计物的工具;在那超过词的地方,一种难于捕捉的精神感觉,像精灵般飞溅开来,被他计入轻盈的范畴。究其一生,他是那么得体,那么剪裁得当,那么恰到好处,甚至在获诺奖前的猝然离世都显得那么的富于智慧和美感,其轻盈美学在这一刻达到了巅峰。他将自己的界限划分得异常清晰,从未越雷池一步,可是,这位智慧而谦卑的管家会不会正是以这样的方式而与上帝划界而治呢?他巧妙地侍候着上帝,避开了他的雷霆之怒,他就这样抛弃了上帝,而其实是上帝抛弃了他。上帝在这里戴着的是酒神面具,而“因为你抛弃了酒神,日神也抛弃了你”,卡尔维诺,扑克牌上的那张小丑,嬉皮笑脸的苏格拉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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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手笔啊
以后写个书评,名字我都想好了《大师与卡列琳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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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伊津哈曾经论证,人们依靠游戏精神打破禁欲,走出中世纪;桑内特则论证说,近代我们又用自恋精神打败游戏精神,重返中世
纪。.——梁捷
后现代主义借反极权主义,反政治乌托邦之虚,却行犬儒主义之实。
——范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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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康德很善于与女人交往,他彬彬有礼,殷勤热情。50年代,康德在凯瑟琳伯爵家里任家庭教师。伯爵夫人曾为康德画过一张像。当时伯爵夫人芳龄二十四五岁,与康德相仿。夫人曾把哥特谢特的哲学著作译成法文,有人猜测这种兴趣是家庭教师激发起来的。更有人猜测在家庭教师和女主人之间还有不寻常的感情……1757年7月16日,康德在一位现已不知名的妇人的纪念册上题词,“尊贵的先生和美丽的夫人,人人都愿意为之效劳,但很少有人敢于这样做”,这说明他在与女人交际时十分得体,而又能掌握分寸。(何以“说明”?电脑录入者注)……1826年,有一位名叫路易斯·瑞贝卡·弗里茨的老年妇女(生于1744年),多次自豪地向人诉说康德曾一度爱过她(反正又没有求婚,录入者注)。康德的学生克劳斯后来证实,康德的确曾想要娶一个“哥尼斯堡的姑娘”(哦)。还有一位名叫马里亚·夏绿蒂·雅可比的夫人,于1762年12月给康德写过一封信,心中表露了他们之间的亲密友情……其中有一句与信上下文不太相关的话:“我的表将上满弦”。有人猜测这可能表示妇人等待客人光临,也有人猜测这可能是与男女关系有关的依据隐语(哦!)。后来,当雅可比夫人随丈夫去柏林经商时,又给康德写了一封信,康德回信说:“您最近的一封信中有几行对我来说过于亲热,它超过我所能报答您的”(这才是说明康德与女性交往得体的证据嘛)。
针对这些评论,康德老师后来说:我受不鸟了!
——摘自曹俊峰《康德美学引论》,有所删改
又康德谈卢梭对他的影响
“从我的爱好上说,我就是研究者。我感受到对知识的渴望和一种能继续前进的热切的激动,或者还有一种对于取得进步的满足。那时,我相信所有这些就能够成为人格的荣耀,并且鄙视一无所知的盲众”。
后来
“非理智的优越感消失了。我学会了尊重人,并且在自身发现了许多比‘普通工人’更无用的东西”。
原来连康德老师都有一个从小我走向大我的过程,籍此,他成为一个伟人,而不是知识暴发户,暴发户都是速朽而可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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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 whatever, either on good or upon bad grounds, tends to raise a man in his own opinion, produces a sort of swelling and triumph, that is extremely grateful to the human mind; and this swelling is never more perceived, nor operates with more force, than when without danger we are conversant with terrible objects; the mind always claiming to itself some part of the dignity and importance of the things which it contemplates. Hence proceeds what Longinus has observed of that glorying and sense of inward greatness, that always fills the reader of such passages in poets and orators as are sublime: it is what every man must have felt in himself upon such occasions.
或用好的理由,或用坏的理由,使人们提高对自己的评价会产生自负和得意,这使人的心理得到极大的满足,这种自负比起在毫无危险时熟悉可怕的事物更不易察觉,更不起作用,人们的心理总是自以为所考察的事情是高贵的、重要的。因此出现朗吉努斯观察到的一种内心伟大的光荣感,诗人与演说家崇高的作品使读者心中充满这种光荣感,在这种情形下每个人必然会有这种感觉。
——李善庆
不管所根据的理由是好是坏,任何东西只要能提高一个人对自己的估价,都会引起对人心是非常痛快的那种自豪感和胜利感。在面临恐怖的对象而没有真正危险时,这种自豪感就可以被人最清楚的看到,而且发挥最强烈的作用,因为人心经常要求把所观照的对象的尊严和价值或多或少地移到自己身上来。朗吉努斯所说的读者读到诗歌词章中风格崇高的章节时,自己也从内心感到光荣和伟大的感觉,那就是这样起来的。
——朱光潜
也差太多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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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书架是多么痛苦的事情,我得先把右边的书支开,再把左边的书一推,在两边的缝隙中趁机插入,有时候上面进去了,下面进不去,又或者下面进去了,上面进不去,好不容易塞进去了,又很不平整,影响美观,我不能像扔垃圾一样在垃圾桶上踩上一脚,把它踏平;我也不能像整理其他东西一样,没用的,就往垃圾桶上一扔,并且是用力地一扔,胸中无比畅快解恨,因为有的书尽管不会去看,但怕那天写文章要用到,所以只好留着。因此整理书架最大的烦恼就是僧多粥少,放书的地方就那么点,但是书越来越多,于是我整理书架就分成了两个部分:一是设法开辟新的放书处,譬如绞尽脑汁在某个地方塞上一个纸箱,或者在某个角落堆上一摞杂志;二是重新调配众书的位置,让一部分不会再看的书退居二线,把一部分经常会用到的书提上来,放到最方便够到的地方。现在空间这么紧张,房价这么贵,我真的认为每位读者有必要向作者和出版社征用“书籍存放管理费”,你们生产出来的这些东西抢去了多少本来属于人的生存空间,又占去了多少本来应该拿来踏青旅行的时间。自上研究生以来,我就很少买书了,因为以前买得太多,来不及看,无形中给自己造成了很大的压力,一看到那些买回来之后便被束之高阁的书籍,负罪感就油然而生。反倒是从图书馆借来看的比较坦然,一是书非借不能看,二是看不完赶紧还掉后,它也就不会在你面前碍眼、制造压力了,三当然是更为重要的,不用自己花钱。人说书应是越读越多,即而再越读越少,我觉得经典书与一般书的关系是种属关系,举个例子就是猫科和老虎、豹子、野猫的关系,只要你知道猫科的基本特征,老虎、豹子、野猫的样子也不难想象,因此真正需要读的书其实也就是那么几本经典。这奠定了我和我的书架的梦想:当某一天醒来,发现书架上空荡荡的,几缕阳光就象金鱼一样绕着那么几本间隔很远的书籍嬉戏,那该是多么幸福的事情!但这恐怕是很难实现了,我前面已经说过我舍不得丢书的原因只是担心以后会用到,也就是说人不能把书越读越少,或者越放越少的原因不止是学问上的限制,还有世俗的压力使然,这样看来,书跟所有俗物都没有什么区别,恐怕还更低劣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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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D·塞林格的《香蕉鱼完美的一天》是篇伟大的作品。
——纳博科夫《灵感》
看两个自己喜欢的作家互相赏识是颇感欣慰和激动的一件事情,虽然也就是瞎激动,纳博科夫欣赏塞林格跟我有啥子关系?只不过因为是自己喜欢的作家,他的评价就有了公信力,在很多时候就想去听听他的看法,他于是很无辜地担当起了精神导师一职。当然老纳这样高傲刻薄之人是很不适合做导师的,不过话说回来他对自己喜欢的人从来不吝溢美之辞,但向对塞林格这样没有任何挑刺的评价还是极为罕见。偏偏这篇小说我也十分喜欢,这让我感动又自得。村上春树喜欢塞林格和费茨杰拉德,塞林格也喜欢杰拉德,另外还有哈代,纳博科夫对塞林格和哈代评价也不低,这些个讲究技法、语言考究的小说家基本可以组成一个共同体,我就做个门下走狗。但我不同意纳博科夫对陀思妥耶夫斯基的评价,《罪与罚》带来的震撼也不是技巧过于绚丽的小说堪比的,我们还是需要一些古典情怀。











